央企投资新规:独立共享储能收益率不低于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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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知家消息,6月26日,国家能源集团旗下长源电力发布第三版投资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境内风光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6.5%,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税前);综合能源项目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8%,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5%;独立共享储能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6.5%,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6%(税前);战新产业项目(绿氢(绿氨、绿醇)、算力中心、人工智能项目)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不低于同期五年期国债利率。

文件明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应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完成技术和经济评估,经济效益满足公司收益要求。

在开工阶段,同时要严格复核项目投资概算、投资收益水平、设计方案等。其中,项目投资概算不得超过投资决策阶段批复总投资;投资收益率不得低于公司收益要求;设计方案应与投资决策阶段无重大变化。

除此之外,长源电力也明确了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其中,禁止类项目包括:预期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负债率高于70%的企业推高企业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项目(上级单位特别批准的除外)等。

作为国家能源集团控股的国有上市能源企业,长源电力1995年4月在湖北武汉注册成立,2000年于深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25年底,公司总股本34.81亿股,资产总额达411.86亿元,可控在运总装机容量1260.25万千瓦,其中火电931万千瓦、光伏243.32万千瓦、水电57.37万千瓦,覆盖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多元能源品类,是湖北省电力保供与能源转型的核心骨干企业。

在储能业务上,长源电力将储能与现有火电、新能源资产深度绑定:一方面探索“煤电+储能”的联合调频调峰模式,依托旗下荆门、汉川等大型火电基地,配套建设共享储能项目提升电网灵活性;另一方面围绕省内光伏、风电新能源基地,推进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开发,布局“储能+虚拟电厂”“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聚合分散电力资源拓展储能多元收益渠道。

本次收益率红线的出台,恰好踩中了国内新型储能产业的关键转折点。过去两年,行业内曾出现部分项目为抢资源、冲规模,以低于5%的收益率盲目投标的现象,甚至个别环节出现“内卷式”低价竞争,导致部分项目投运后收益不及预期,埋下运营安全与资产减值的隐患。长源电力此次划定6.5%的资本金收益率底线,本质是作为能源央企锚定储能项目的安全收益基准,避免行业陷入“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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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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