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开车灯光用错要挨罚?未开大灯、远光直射的后果要记牢

夜间行车,灯光就是司机的 “眼睛”,合理使用灯光不仅能照亮前路,更是保障行车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的关键。然而,你真的清楚夜间行车灯光的正确使用方法吗?要是使用不当,又会面临怎样的后果呢?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次记 1 分。这里所说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就包括夜间该开大灯时没开的情况。想象一下,在漆黑的夜晚,一辆车悄无声息地行驶在路上,没有大灯照亮,不仅司机自己难以看清前方路况,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来说,这辆车也如同 “隐形杀手”,难以被及时察觉,大大增加了发生碰撞事故的风险。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夜间行车一定要及时开启大灯。
再来说说远光灯,滥用远光灯的危害可不小。夜晚会车时,远光灯会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周围的行人以及前后来车的观察能力大大下降;开启远光灯,还会让对向来车误判车速和距离,极易引发事故;而且远光灯产生的超大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使得对向驾驶员对来车的宽度以及车后情况的判断力下降,容易导致误操作。
正因为如此,交通法规对远光灯的使用有着严格限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应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要是违反这些规定,被交警查处,根据不同地区的交通管理细则,可能会面临罚款 100 元等处罚。
某交管部门曾公布过这样一个案例:在一条没有路灯的双向两车道公路上,司机 A 夜间驾车时一直使用远光灯,当与对向驶来的司机 B 会车时,强烈的灯光让司机 B 瞬间致盲,看不清前方路况。慌乱之中,司机 B 误将方向盘打向路边,车辆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造成车辆严重受损,司机 B 也受了伤。而司机 A 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依法处以罚款 100 元、记 1 分的处罚,同时,由于其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还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所以,夜间行车时,一定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正确使用灯光。在照明条件良好的城市道路行驶,应使用近光灯;在没有路灯或照明条件差的道路,可使用远光灯,但遇到来车或跟车距离较近时,要及时切换回近光灯;超车时,先打转向灯示意,然后交替切换远、近光灯提醒前车;经过路口时,提前切换为近光灯,以便观察路口情况。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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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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