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调整,起征点从130万降为 9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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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祁驿

想买豪车的河南小伙伴注意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刚发的公告里说,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要调整啦 —— 以后零售价格(不算增值税)90 万及以上的车,都得缴这笔税,比之前的 130 万门槛降了不少。更关键的是,新能源车这次也被纳入范围,7 月 20 日就正式执行,想买车的可得抓紧算算账了。

这些车要缴税?90 万 - 130 万区间成主力,新能源车首次 "上榜"

以前 130 万以下的豪车不用缴这笔消费税,现在门槛降到 90 万,不少曾经 "豁免" 的车型这次都要被 "圈进来" 了。比如奔驰 S 级低配版、宝马 7 系入门款、奥迪 A8L 基础款这些传统燃油车,还有特斯拉 Cybertruck 顶配版(大概 95 万)这些高端新能源车,以后买都得额外掏钱。


在河南的豪华车市场,90 万 - 130 万这个价位的车销量占比超过 35%。政策一落地,买这些车的成本一般会涨 9 万 - 13 万,对不少河南消费者来说,可不是笔小钱。

新能源车虽然是第一次被征消费税,但税负比燃油车轻不少。纯电动、燃料电池车只在买车时收 10% 的税,而燃油车除了零售环节 10%,生产时还得按排量缴 1%-40% 的税,相当于 "双重征税"。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特斯拉 Model S Plaid 不算增值税 95 万,得缴 9.5 万消费税,总成本大概多 10.7 万;但同价位的燃油车,比如 100 万(不含税)、3.0 升排量的车,生产环节要缴 25 万,零售环节 10 万,总共 35 万税,差距明显。

当然也有不用缴的情况:已经上牌没报废的二手超豪华车全免税;裸车价严格在 90 万以下的,比如保时捷 Macan S(88 万)、理想 MEGA 顶配版(89 万),也不在征税范围内。

税费咋算?河南人买这些车要多花多少钱?

计算公式其实不复杂:该缴的消费税 = 买车总花费(含增值税)÷1.13×10%。这里得提醒一句,总花费可不只算裸车价,像精品装潢、配件、服务费这些捆绑销售的费用,都得算进去。



看看河南市场上几款车的情况:宝马 740i(燃油车)不含税 100 万,新增消费税 10 万,加上 13 万增值税,总支付价 123 万;而二手宾利飞驰 120 万(不含税),因为是二手车,不用缴消费税,加上 15.6 万增值税,总支付价 135.6 万。

消费者可能会更多转向二手市场。洛阳、郑州等地的二手豪车交易量预计能涨 20% 以上,毕竟二手豪车免税,价格比新车低 15%-30%。比如 2023 款奔驰 GLS 450,二手价约 105 万,比新车(含税 130 万)能省 25 万,吸引力不小。

面对政策变化,河南不少 4S 店也急着出 "免税招":7 月 20 日前签约的订单按旧政策来;还有的想把 90 万的车拆成 "裸车 88 万 + 2 万装饰",但政策明确说了 "所有费用都算进计税价",这么操作风险可不小。

消费者该咋应对?赶在 7 月 20 日前下单,或考虑新能源、二手车

要是着急买车,赶在 7 月 20 日前签合同能避开这笔税,不过得确保开全额发票。长远来看,优先选新能源车型更划算,加上 2024-2025 年购置税免征,综合成本比燃油车低。另外,去二手市场淘车也是好选择,重点看 3 年内车龄、里程 5 万公里内的,性价比最高。

这次政策调整,一方面是为了填补新能源汽车税收缺口(2024 年减免超 1150 亿元),另一方面是引导大家从 "炫耀性购车" 转向绿色理性消费。对河南来说,短期内可能有点不适应,但长远看,能推动汽车消费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附通知全文

为进一步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一条中超豪华小汽车征收范围调整为“每辆零售价格9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各种动力类型(含纯电动、燃料电池等动力类型)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63号)规定的超豪华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调整。

对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没有气缸容量(排气量)的超豪华小汽车仅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二、对纳税人销售二手超豪华小汽车,不征收消费税。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第三条中的零售环节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与购车行为相关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以精品、配饰和服务等名义收取的价款。

  四、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自2025年7月20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7月17日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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