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军洗刷冤屈!成都小米SU7事故,真相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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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份,小米SU7成都事故之后,舆论的滔天巨浪曾一度要将雷军和小米汽车吞噬。

然而,近日随着一纸司法鉴定书的落地,这场沸沸扬扬的“夺命车祸”终于迎来了惊天逆转。

这不是一场“杀人机器”的失控,而是一场由酒精和速度联手酿造的悲剧。至此,小米和雷军的冤屈得以洗刷。

1. 司法鉴定出炉

相信很多人,都还记得去年发生在成都小米SU7事故。

2025年10月13日凌晨3点多,邓某某驾驶一辆小米SU7 Ultra,在成都天府大道上,与前方一辆白色车辆碰撞。

随即,小米SU7 Ultra越过中央绿化带后起火燃烧。路人救援无果,事故造成邓某某死亡,两台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火光冲天,生命消逝,无声叹息,这无疑是一场悲剧,是一个谁也不想发生但已经发生的悲剧。

作为流量圣体,小米本来就备受关注。该事故发生之后,网络上充斥着对小米汽车的质疑,仿佛那是一个随时会爆炸的“移动火种”。

近日,四川西华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车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出炉。

再结合早前警方的警情通报,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等信息,我们从关键信息中拨开了层层迷雾,剖开了事故的真相。

事实上,小米和雷军在该事故中,多少是受了些冤屈的。

2. 雷军洗刷冤屈

该事故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毫无疑问是邓某某。首先,邓某某是酒后驾车,这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碰撞前SU7车速一度高达203公里/小时;碰撞瞬间,车速仍高达167公里/小时。而该路段限速,仅为80公里/小时。

这意味着,邓某某以超过限速两倍以上的速度,将自己和他人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

这哪里是开车,分明是在进行一场以生命为赌注的玩命狂飙。

酒精麻痹了判断,速度放大了风险,两者如毒蛇般缠绕,邓某某亲手将汽车变成了致命武器。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已明确认定,驾驶员邓某某需要为这一事故负全部责任。

法律的天平在此刻无比清晰,当驾驶者选择酒驾并严重超速时,他就已经亲手打开了潘多拉魔盒,必须为自己行为导致的事故负全责。

小米汽车和雷军,终于洗刷了自己的冤屈。酒驾和超速,都是屡见不鲜的“马路杀手”。警钟长鸣,希望每一个人引以为戒。

3. 争议以及反思

当然,该事故还是具有一大争议——车门打不开的问题。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车辆撞击后,低压系统瞬间断电,导致电释放门把手失效。而该车型未配备机械把手,外部救援人员无法打开车门。

代理律师吴昊认为,虽然邓某某被认定要为事故负全责,但这与邓某某死亡结果无必然因果关系,并非死亡原因归因认定。

司法鉴定意见书也显示,当事人系车辆起火燃烧导致火烧死亡,而非车辆碰撞直接导致死亡。

客观而言,此前法律上并未规定车门必须配备外置机械把手。

直到2026年2月,国家标准《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正式获批发布,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规定车辆必须配备机械把手等部件。

该事故发生在国家标准实施之前,所以小米汽车在法律上没有问题。

当然,法律的底线并不等同于完美的天花板,小米汽车在安全冗余上确实存在不够完善之处。在新款SU7中,小米已经为车辆配备机械把手。

从行业层面来看,小米面临的问题,也是当前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在狂奔中的“共性问题”。

为了追求那一抹流线的科技感,为了降低那零点几的风阻系数,隐藏式门把手、无实体按键成了潮流卖点,却对极端场景下的安全风险考量不足。

这场事故和大火,夺走的不仅是一条宝贵的生命,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高温淬炼。

在生命面前,所有的“技术创新”都必须以“安全冗余”为底色,让万一发生时,能有一扇可以推开的生命之门。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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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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