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奔驰同时发布三起召回
十分突然,6月13日,国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发布了三起关于奔驰的召回计划。其中的细节,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起,具体为:自2025年6月3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CLA级和GLA级汽车,共计2151辆。
召回的原因,是这些车辆由于生产制造问题,涡轮增压器涡轮外壳上的喷嘴形状可能不符合规范,在特定驾驶条件下无法满足排放相关要求,可能存在排放危害风险。

第二起,具体为:自2025年6月13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8月17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和GLC SUV汽车,共计252辆;自2025年6月13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S级和EQE汽车,共计257辆。
召回的原因是,这些车辆在之前的召回维修中使用了不正确的保险丝盒,可能导致与其相关联的系统出现故障,车辆可能失去动力,约束系统、仪表显示等受到影响。此外,不能排除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这个挺有意思的,之前已经召回过了,但召回维修期间使用了不正确的保险丝盒,才导致了这次的二次召回。不过,这看着不像是维修技术人员的问题,而是在配备召回维修的零部件的环节期间,出了问题。

第三起,关乎于新能源车型。具体为:自2025年9月27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2年9月17日期间的部分国产EQC汽车,共计13447辆。
召回的原因是,这些车辆由于电池管理系统软件设计原因,高压电池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热失控,可能导致车辆起火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要知道的是,根据网上查询到的信息显示,EQC目前已经停售,在销量榜单中我们也查询不到这款车型的数据;另外,13447辆,数量不算少,关键是,不同于前两起,这一起的召回国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说明了“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
此前,网上就经常曝光奔驰部分新能源汽车存在自燃的安全隐患,并且有起火的案例。虽然我们无法得知此前的起火事件,是否和自燃有联系,但从这一次的召回来看,我们大概猜想到了一二。

早在今年3月,奔驰就备案了一起召回计划。那一次召回的车辆,是EQA、EQB,数量多达12308辆,同样也是新能源车型,召回的原因,是这些车辆由于高压电池生产工艺波动导致电池可靠性下降,且现有的电池管理系统软件的控制策略可能造成这些电池单体承受过大载荷,增加其内部短路的风险,可能导致车辆起火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的是——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130
06-16
分享相关车系
相关推荐

47
12-17
0
12-17
54
12-15
51
12-09
75
12-06
171
12-06
71
12-05
28
12-04
64
11-17
211
11-17